人民網評:文件規(guī)定“防記者”,官員有權這么任性嗎?
為回應市民對南京棲霞區(qū)物價局辦事效率太低的投訴,記者前往探訪,發(fā)現(xiàn)未到下班時間,該局不少工作人員已提前離開。記者遂向辦公室負責人問詢食堂的午飯時間。不料遭到一位官員指著鼻子的厲聲喝斥,“你們記者就是這副德行”,還表示“有文件規(guī)定,必須預約才能采訪”,隨即將門砰地關上,記者被拒之門外。
而最近,還有一則河南記者在鹿邑縣法院采訪遭到打砸搶的新聞,所幸從涉事法警大隊長開始,相關人事均受到免職及警告等處分。
問題是:面對記者的正常采訪,官員和警員有權這么任性嗎?
既然聲稱有“文件規(guī)定”,且讓我們重溫一下關于政務公開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是什么意見,這應該能管住各地那些莫須有的“文件”吧?
2016年2月,中辦國辦印發(fā)《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》,指出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對于發(fā)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,提升國家治理能力,增強政府公信力執(zhí)行力,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(jiān)督權具有重要意義。
對記者的訓斥甚至拳腳相加,充滿了權力的驕橫。但是,對照中央《意見》,就能發(fā)現(xiàn),那份“驕橫”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。至少有兩條可以精準回擊:“各地區(qū)各部門要全面公開服務事項,編制發(fā)布辦事指南,簡化優(yōu)化辦事流程,讓群眾不跑冤枉路,辦事更明白、更舒心”;“發(fā)揮媒體作用……暢通采訪渠道,積極為媒體采訪提供便利”。
請問,作為服務型政府的一個部門,一個執(zhí)法部門,讓群眾辦事舒心了嗎?對媒體采訪提供便利了嗎?
如果真的對文件感興趣,請不妨細讀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〈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〉實施細則》,從決策、執(zhí)行、管理、服務、結果的“五公開”工作機制,到解讀、回應、傳播平臺、參與等環(huán)節(jié),一一進行了細化。特別提及政務公開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,加大分值權重。
哎,這么一目了然的重要文件,怎么都入不了這位南京官員的法眼呢?李克強總理再三強調的“公開是常態(tài),不公開是例外”,難道她真的一無所知嗎?一個食堂開飯時間的提問,能算是不予公開的保密“例外”嗎?
其實難怪。一些政府官員習慣于在貌似負面事件出現(xiàn)時,本能地選擇沉默、觀望,對媒體則充滿敵意,一律排斥。所以才會出現(xiàn)各種“防火防盜防記者”類雷人雷語。本意也許是想維護本地本部門形象,殊不知在每個官員頭頂都有監(jiān)視器的網絡自媒體時代,反而損毀了政府形象,擴大了群眾對政府的不信任。而互信緣于透明,謠言止于公開。一個把公眾關切啪地關在門外的基層部門,不可能贏得信任,更會傷及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望和信譽。
任何人任何部門都有失誤的可能。公眾的質疑,恰恰是積極彌補缺失的正能量。唯有不懈的質疑,才會不斷砥礪政務公開的速度與力度,才會在權威解疑中修復社會互信。如果對質疑和采訪一概以關門對之,會大大增加信息有效溝通、社會有效管理、危機有效防范的成本,漸漸蠶食整個社會的互信基礎,引發(fā)越來越躁動不安的集體性焦慮。唯有充分的政務公開,方能鍛造政府堅實的公信力。
正像一位領導同志說的那樣,“政務公開說到底,是政府與公眾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,是政民互動、政府與社會共治的一次制度性安排”。可能還有一些手中握有權力的官員,還不能適應這種調整,還沒有意識到“任性的權力”正在被一個個“文件”管住,制度的籠子正在一項項改革中扎緊。
莫急,政績考核的動真格,會讓他們慢慢適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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